2024年9月20日,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第三十八期“精诚讲堂”圆满开展。本次讲堂由我所申凤龙律师主讲,围绕“企业家应当知晓的《公司法》之注册资本”主题,高级合伙人杨永伟律师主持,熊丽律师、杨虎律师和李玲律师与谈,合伙人杨爱东律师进行总点评。
申凤龙律师从注册资本的历史沿革讲起,逐步深入到其现实意义、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。注册资本是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,从1993年的10万元起,到2023年的无最低限额要求,注册资本的演变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不断优化。
面对新《公司法》,存量公司需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,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调整,维护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。申律师提出三点应对策略:
调整认缴期限:2024年6月30日前设立的公司,若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超过5年,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至5年内。
调整金额:若不能缴足,应依法减少注册资本
及时公示:调整后的出资额、方式、期限应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。
申律师进一步阐述违规可能引发的多重法律责任。民事责任角度,公司可能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正常运营,进而损害债权人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;行政责任角度,相关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及责任人进行处罚;若违规行为涉及欺诈等犯罪行为,还将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。因此,企业及其股东必须高度重视注册资本的合规性问题,切勿触碰法律红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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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享环节
熊丽律师结合经办案件,分享当前社会法律意识的提升与股东、董监高角色责任的显著变化。熊律师指出公民对于法律的认知逐渐转变为维护自身权益、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工具。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治理实践的发展,相关法律法规不断修订完善,这些条款深入到了公司治理的方方面面,为股东、董监高等角色提供了更为明确的行为指引。通过精细化的治理方式,降低公司治理风险,提升公司运营效率,进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杨虎律师以刑事法律视角,深入剖析了一人有限公司在注册资本问题上可能面临的刑事风险。新公司法的背景下,不管是以知识产权、实物等非货币出资,还是以货币出资,都得按照法律的规定要件、流程等完成出资义务,否则出资不实,或者抽逃出资的行为,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。
合伙人李玲律师通过实际案例,剖析非货币财产出资中可能出现的问题,并分享了防范风险策略。李律师强调为确保非货币资产出资额的公正性与合理性,企业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评估公司进行全面评估。通过专业评估,精准锁定出资额,为后续的公司治理与财务规划奠定坚实的基石。在评估时点与交付方式的安排上,一方面,明确评估时点;另一方面,企业综合考虑资产性质、交付成本及风险控制等因素,制定出合理的交付方案。最后,李玲律师强调验资报告的重要性。通过验资报告的权威印证,企业可有效规避出资不实、虚假出资等风险隐患,保护自身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
合伙人杨爱东律师对本次讲堂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总结。杨律师提到进行股权转让时,必须进行双向考察。对于受让人,仔细核查转让人的出资情况,了解其已按约定履行了出资义务;而对于转让人来说,也需对自身的权益进行充分评估,避免因出资不实而引发的法律纠纷。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承“循名责实,持中守正”的学风所训,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,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、全面的法律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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