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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永红所有区域
专业领域:
刑事法律业务、公司治理与合规业务

工作经历:

教育背景:

先后在西南政法学院、华东政法学院、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法学本硕博

任职期间曾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、香港大学进修培训


社会职务:

1.某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

2.某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咨询委员

3.浙江省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

4.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

5.某市公安局法律顾问

6.某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讲座专家

7.某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

8.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
9.浙江省律师协会刑辩讲师团成员

10.浙江省“七五”普法讲师团成员

11.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

12.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

13.某市人民检察院智库专家

14.某县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

15.招商银行总行入库法律专家


荣誉奖项:

1.省级优秀刑事专业律师(2018年2月,浙江省律师协会)

2.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(2002年12月,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)

3.省级十佳优秀公诉人(1993年10月,浙江省人民检察院)

其他荣誉奖项若干


项目经验:

先后无罪辩护、罪轻辩护成功数十例

(一)公职人员涉职务犯罪案件

1.为某省属监狱支队长徇私枉法案无罪辩护成功。该案曾写进省检察院的人大工作报告,列为当年全省八大渎职案件。历经两年多诉讼,最终无罪辩护成功,检察院决定撤诉,不再指控,被告人无罪。

2.为某执法队长玩忽职守案无罪辩护成功。经开庭审理中作无罪辩护,在宣判前检察院撤诉,被告人无罪。

3.为某人武部长贪污案无罪辩护成功。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程序中,无罪辩护意见被采纳,不再以贪污罪指控,后以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,经法院一审当庭判决免刑释放。

4.为某主任贪污案无罪辩护成功。无罪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,贪污罪不成立。后以串通投标罪从轻处罚。公诉机关不服判决提起抗诉,上级法院驳回抗诉维持原判。

5.为某局长受贿案无罪辩护,意见大部分被采纳,获从轻处罚。

6.为某主任受贿案无罪辩护,意见部分被采纳,刑期缩减一半。

7.为某书记贪污受贿案主罪贪污作无罪辩护,被一审二审法院采纳,判决贪污罪不成立。

8.为公安局副政委被控职务犯罪案辩护获从轻处理。

9.为某检察长被控受贿案作部分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,获部分无罪、整体从轻处理。

10.为某刑庭副庭长被控涉黑案无罪辩护,获从轻处理。

(二)公司人员涉经济财产和事故类等刑事案件

11.杭州某德资企业被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,经无罪辩护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
12.某外资企业董事长被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,先后被羁押、监视居住数年,坚持无罪辩护,后检察机关撤销逮捕决定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,无罪释放。

13.某民营企业主贷款诈骗/合同诈骗案。在一审被定罪判刑情况下,二审程序中为其作无罪辩护,二审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,改以轻罪定性,刑期缩短一半。

14.在非洲某国开公司的企业主走私案。二审中为其辩护,经向高级法院提出罪轻辩护意见,获得改判,刑期大幅缩短。

15.某公司董事长被指逃税案。在一审、二审和重审中坚持为其作无罪辩护,获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,最终案件由检察院撤诉、不再指控,被告人无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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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背景:

先后在西南政法学院、华东政法学院、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法学本硕博

任职期间曾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、香港大学进修培训


社会职务:

1.某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

2.某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咨询委员

3.浙江省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

4.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

5.某市公安局法律顾问

6.某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讲座专家

7.某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

8.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
9.浙江省律师协会刑辩讲师团成员

10.浙江省“七五”普法讲师团成员

11.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

12.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

13.某市人民检察院智库专家

14.某县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

15.招商银行总行入库法律专家


荣誉奖项:

1.省级优秀刑事专业律师(2018年2月,浙江省律师协会)

2.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(2002年12月,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)

3.省级十佳优秀公诉人(1993年10月,浙江省人民检察院)

其他荣誉奖项若干


项目经验:

先后无罪辩护、罪轻辩护成功数十例

(一)公职人员涉职务犯罪案件

1.为某省属监狱支队长徇私枉法案无罪辩护成功。该案曾写进省检察院的人大工作报告,列为当年全省八大渎职案件。历经两年多诉讼,最终无罪辩护成功,检察院决定撤诉,不再指控,被告人无罪。

2.为某执法队长玩忽职守案无罪辩护成功。经开庭审理中作无罪辩护,在宣判前检察院撤诉,被告人无罪。

3.为某人武部长贪污案无罪辩护成功。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程序中,无罪辩护意见被采纳,不再以贪污罪指控,后以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,经法院一审当庭判决免刑释放。

4.为某主任贪污案无罪辩护成功。无罪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,贪污罪不成立。后以串通投标罪从轻处罚。公诉机关不服判决提起抗诉,上级法院驳回抗诉维持原判。

5.为某局长受贿案无罪辩护,意见大部分被采纳,获从轻处罚。

6.为某主任受贿案无罪辩护,意见部分被采纳,刑期缩减一半。

7.为某书记贪污受贿案主罪贪污作无罪辩护,被一审二审法院采纳,判决贪污罪不成立。

8.为公安局副政委被控职务犯罪案辩护获从轻处理。

9.为某检察长被控受贿案作部分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,获部分无罪、整体从轻处理。

10.为某刑庭副庭长被控涉黑案无罪辩护,获从轻处理。

(二)公司人员涉经济财产和事故类等刑事案件

11.杭州某德资企业被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,经无罪辩护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
12.某外资企业董事长被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,先后被羁押、监视居住数年,坚持无罪辩护,后检察机关撤销逮捕决定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,无罪释放。

13.某民营企业主贷款诈骗/合同诈骗案。在一审被定罪判刑情况下,二审程序中为其作无罪辩护,二审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,改以轻罪定性,刑期缩短一半。

14.在非洲某国开公司的企业主走私案。二审中为其辩护,经向高级法院提出罪轻辩护意见,获得改判,刑期大幅缩短。

15.某公司董事长被指逃税案。在一审、二审和重审中坚持为其作无罪辩护,获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,最终案件由检察院撤诉、不再指控,被告人无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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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后在西南政法学院、华东政法学院、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法学本硕博

任职期间曾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、香港大学进修培训


社会职务:

1.某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

2.某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咨询委员

3.浙江省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

4.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

5.某市公安局法律顾问

6.某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讲座专家

7.某市人民政府立法专家

8.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
9.浙江省律师协会刑辩讲师团成员

10.浙江省“七五”普法讲师团成员

11.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刑事辩护研究中心研究员

12.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

13.某市人民检察院智库专家

14.某县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

15.招商银行总行入库法律专家


荣誉奖项

1.省级优秀刑事专业律师(2018年2月,浙江省律师协会)

2.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(2002年12月,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)

3.省级十佳优秀公诉人(1993年10月,浙江省人民检察院)

其他荣誉奖项若干


项目经验

先后无罪辩护、罪轻辩护成功数十例

(一)公职人员涉职务犯罪案件

1.为某省属监狱支队长徇私枉法案无罪辩护成功。该案曾写进省检察院的人大工作报告,列为当年全省八大渎职案件。历经两年多诉讼,最终无罪辩护成功,检察院决定撤诉,不再指控,被告人无罪。

2.为某执法队长玩忽职守案无罪辩护成功。经开庭审理中作无罪辩护,在宣判前检察院撤诉,被告人无罪。

3.为某人武部长贪污案无罪辩护成功。在检察院审查起诉程序中,无罪辩护意见被采纳,不再以贪污罪指控,后以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,经法院一审当庭判决免刑释放。

4.为某主任贪污案无罪辩护成功。无罪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,贪污罪不成立。后以串通投标罪从轻处罚。公诉机关不服判决提起抗诉,上级法院驳回抗诉维持原判。

5.为某局长受贿案无罪辩护,意见大部分被采纳,获从轻处罚。

6.为某主任受贿案无罪辩护,意见部分被采纳,刑期缩减一半。

7.为某书记贪污受贿案主罪贪污作无罪辩护,被一审二审法院采纳,判决贪污罪不成立。

8.为公安局副政委被控职务犯罪案辩护获从轻处理。

9.为某检察长被控受贿案作部分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,获部分无罪、整体从轻处理。

10.为某刑庭副庭长被控涉黑案无罪辩护,获从轻处理。

(二)公司人员涉经济财产和事故类等刑事案件

11.杭州某德资企业被以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,经无罪辩护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。

12.某外资企业董事长被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,先后被羁押、监视居住数年,坚持无罪辩护,后检察机关撤销逮捕决定,公安机关撤销案件,无罪释放。

13.某民营企业主贷款诈骗/合同诈骗案。在一审被定罪判刑情况下,二审程序中为其作无罪辩护,二审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,改以轻罪定性,刑期缩短一半。

14.在非洲某国开公司的企业主走私案。二审中为其辩护,经向高级法院提出罪轻辩护意见,获得改判,刑期大幅缩短。

15.某公司董事长被指逃税案。在一审、二审和重审中坚持为其作无罪辩护,获二审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,最终案件由检察院撤诉、不再指控,被告人无罪。